雅安市第四人民医院
污水站污泥清运处置项目院内比选公告
我院拟对医院污水处理站污泥清运处置项目进行院内比选,现公告如下,诚邀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雅安市第四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站污泥清运处置项目
2. 服务范围及内容:对院内污水处理站污泥进行彻底清掏、按规范进行无害化处理,并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转运处置。
最高限价:5万元,报价为完成1次服务内容的价格(比选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将作无效报价处理,取消比选资格。)
二、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处置单位需自身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其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包含HW01医疗废物。
3. 处置单位需自身具有医疗废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4. 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中经营范围必须包含但不限于“污水处理或污泥和化粪池清理(或清掏)及脱水服务;
(2)须具有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满足院方危险废物类别(HW01医疗感染性废弃物)和废物代码;
(3)具有本项目危险废物的相应运输资质;
(4)联合体投标需提供联合体申明函。
三、比选公司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服务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副本)复印件(在有效期内)盖鲜章】。
2.处置单位自身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提供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在有效期内)盖鲜章件备查】。
3.处置单位自身具有医疗废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提供医疗废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在有效期内)盖鲜章件备查】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比选时提供,盖鲜章】。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6.污泥的清运、处置时间处置单位需按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执行(规范包装、防渗漏,转运时间不得超过48小时),并提供盖鲜章的承诺函原件。
7.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书面承诺(格式自拟),也可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8.比选供应商认为需要(或应当)提供的其它文件和资料。
以上要求比选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司鲜章。
四、比选响应文件(装订成册,密封递交)
1.报价及方案(包含项目实施的全过程说明);
2.比选公告“三、比选公司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服务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1—7项)证明材料;
3.比选供应商认为需要(或应当)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五、报名截止时间及地点:
1.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7月1日17:00。
2.报名地点:雅安市第四人民医院总务科。
3.报名时需提交介绍信、公司资质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鲜章)
六、比选时间另行通知。
七、报名递交的资料概不退还。
雅安市第四人民医院
联系人:郑老师
联系电话:0835-5895009
2020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