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雅安市第四人民医院     天气:
  • 工作日急救电话:0835-5895042
  • 24小时急救电话:13551585969
  • 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咨询诊疗中心电话:13882444393
  • 雅安市第四人民医院 2022年公开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的公告

    2022-08-16 15:22:07

    根据医院业务发展及工作需要,现将雅安市第四人民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

    、招聘名额、岗位及范围

    本次公开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10名,具体招聘岗位、名额及报考资格条件详见《雅安市第四人民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面向全国,符合本公告要求条件和相关岗位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较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

    (二)具体条件

    1.应聘人员除须具备第(一)条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具体岗位设定的其他条件;

    2.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6年8月23日以后出生);

    3.海外留学回国人员须具有国家教育部认可的同等学历学位。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或政纪处分且在处分期内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参照人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公务员(参照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三年的;

    5.现役军人;

    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人员。

    四、具体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范围、报考条件、报名程序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

    1.报名时间。2022年8月239:00-12:00,13:00-16:00。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报名时间若需调整将提前在雅安市第四人民医院官网上予以发布,请随时关注。

    2.报名地点。雅安市第四人民医院综合楼人力资源管理科(雅安市雨城区大兴街道清溪路7号)。

    3.现场报名。考生须准备一张两寸免冠照片,连同有效身份证、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从业资格证或专业技术资格证等证书和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验原件,交复印件),并填写好《雅安市第四人民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报名表》进行报名。

    4.资格审查。根据考生所提供的报名材料,现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进入面试程序。考生未按规定时间提供报名材料或报名材料不齐全的,将不予受理或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二)面试

    面试工作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和岗位适应能力,少数具有较强专业技术背景的岗位,可适当增加专业测试内容,并根据考生面试情况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

    对于实际报名人数与此岗位招聘名额达到10:1以上,可根据情况在面试前进行笔试,并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名额3∶1的比例,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仅作为确定进入面试考生人选的依据,不计入最后总成绩。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招聘岗位名额3倍比例的,面试结束后,可由医院划定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合格分数线可按岗位分别划定,也可统一划定。凡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体检等程序。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岗位招聘名额,按照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若同一岗位出现面试成绩相同的,则采取加试办法确定。体检工作由市第四人民医院组织实施,体检时间由市第四人民医院自行确定并通知进入体检人选。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前,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考生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再进入后续程序。

    (四)公示

    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后,通过雅安市第四人民医院官网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五)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本次招聘系我院自主招聘,聘用人员无事业编制,到岗后与医院签订劳动合同。

    聘用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在公示结束后1个月内依法终止或者解除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并提供解除人事或劳动关系的相关书面依据。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或终止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未按规定时间上岗或不签定劳动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

    (一)请考生务必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及“四川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二)考生报名()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部卫生,同时注意社交距离。

    (三)报名()前,考生应当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绿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有效身份证件以及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配合工作人员完成入场扫码、体温检测和信息核实符合要求后方可进入报名()地点。经现场确认有异常情况的按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处理。

    (四)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本次公开招聘:

    1.健康码或行程卡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

    2.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37.3℃)或呼吸道异常症状的考生;

    3.有国(境)外旅居史、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次密接者,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4.报名(试)当天,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的考生。

    (五)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试当天无法到达考点的,视为主动放弃试资格。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试资格。

    (六)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进出报名(试)地点,参加报名(试)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七)报名(试)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报名(试)秩序,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报名(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考生在试过程中若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不再参加试,按规定妥善处置。

    (八)考生在报名时应签署《雅安市第四人民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进行,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若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及《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等规定处理。

    七、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在任一环节中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岗位报考条件或所填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相符,弄虚作假的,将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

    2.本次公开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或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调整日程,有关事项将提前在雅安市第四人民医院官网予以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

    3.请考生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咨询电话:

    雅安市第四人民医院人力资源管理科   0835-5895015

    监督电话:

    雅安市第四人民医院监审科    0835-5895014

     

    附件:1.雅安市第四人民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

          2.雅安市第四人民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报名表

     

     

    附件1:雅安市第四人民医院2022年公开公开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xlsx

    附件2:雅安市第四人民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雅安市第四人民医院

                   2022年8月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