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第四人民医院
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工作制度
一、组织领导制度
1.建立党组统一领导、一把手亲自抓、分管负责人靠上抓、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
2.坚持“两手抓、两手硬”,把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建立健全省级文明单位创建责任制,将年度工作细化、量化,层层分解,落实到科室和个人,形成严格监管、严格考核、严格奖惩的管理机制。
3.成立由党委书记、院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其他相关科室责任人为成员的省级文明单位创建领导小组(具体名单见附件),负责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协调和调度。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党委办公室,配备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的工作人员,认真履行组织、协调、监督的职能。
4.建立省级文明单位创建财政保障机制,落实专项经费和各种教育活动阵地建设的投入,确保精神文明建设健康发展。
二、分工负责制度
1.建立省级文明单位创建责任制和分工负责制,明确分工、明确任务、明确责任、明确奖惩。
2.主要负责人总揽省级文明单位创建的全局工作,搞好总体决策、组织、指挥、落实工作;班子成员和领导小组成员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创建工作,并对主要的活动任务挂靠包干,负责落实。
3.党委办公室是省级文明单位创建领导组织的办事机构,要抓好具体任务的贯彻落实。
4.工会、团委等群众组织要结合职能,在群众生创建活动中发挥主体作用,担负起组织指导精神文明建设的共建任务。
三、会议制度
1.每半年召开一次省级文明单位创建专题会议,专题研究创建工作,及时总结情况,研究决策,制定措施,促进工作有效开展。
2.每年召开一次专题部署大会,对文明单位创建的任务措施进行全面部署,动员广大党员干部群众以饱满的热情积极投入到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
四、检查督导制度
1.每半年一次对精神文明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考核评比;对重要工作活动及时检查、抽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成效。
2.强化社会监督,及时通过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平台、院网站、微信公众号和抖音向社会公开创建信息。
3.设立举报电话、意见投诉箱、监督台等设施,接受群众监督;采取调查问卷、一封信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
五、奖惩激励制度
将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与绩效考核、年度评优评先考核挂钩。
六、办公室职责
1.根据上级关于省级文明单位创建的部署,起草文明单位创建长远规划,制定年度计划,安排阶段性工作,并组织实施。
2.调查了解和掌握省级文明单位创建情况,研究探讨新形势下精神文明建设的理论与实践问题,及时提出建设性意见,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3.负责对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和创建活动组织、实施、协调。
4.组织开展省级文明单位创建的理论调研、宣传、信息、报告、总结等工作。
5.加强全院职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建设,搞好法制教育、环境卫生管理,开展志愿服务、移风易俗和群众性文化活动以及其他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有关的工作。
6.对文明单位创建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协调处理解决。